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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制药继续领跑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2020-09-23 08:28:35       作者:pg电子制药集团       浏览:50.8万

9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了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工信厅科函〔2020〕220号)。pg电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撤销6家企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pg电子制药集团位列本次评价第二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7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6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从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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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制药集团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主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中抢抓机遇,培育新的增长点,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以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企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设有国家手性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哺乳动物细胞高效表达国家工程实验室、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5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山东省手性制药技术创新中心等10个省级科研平台。先后获得何梁何利基金与技术创新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山东省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25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山东省省长质量奖1项。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并具备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等六要素。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消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设立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


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部分)


序号

企业名称

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pg电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8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1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19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1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3

海尔集团公司

2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5

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

2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7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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