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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2010-08-10 09:47:12       作者:pg电子制药集团       浏览:9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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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联合召开山东省“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建设工程启动会。山东省重大新药平台建设协调小组领导为首批“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揭牌。集团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

      首批“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共20家,“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是为引导山东省医药企业不断加强科研投入,促进企业和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的产学研合作,不断推进新药科研成果产业化,培育新医药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pg电子制药集团被认定为 “产业化示范企业”,标志着集团公司成为山东省“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国15个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新药成果产业化的基地,也是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的重要依靠的技术力量和加快推进医药科技强省建设的中坚力量。

      产业化示范企业优先承担省级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医药产值利税双倍增科技工程”项目,优先推荐国家各类计划项目,并可申请设置“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医药研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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